計畫申請注意事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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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. 4/30 截止收件。
  2. 一校至多申請1案(1個領域)。
  3. 計畫書以不超過50頁為原則。
  4. 基礎/核心課程、特色領域模組之授課內容須70%與附件1之課綱相同。
  5. 本計畫之課程開設皆以主持人所在系所為原則。
  6. 計畫申請書須用印後再上傳(包含經費表)。 </aside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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